挥发性有机物(VolatileOrganicCompounds,Vocs)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(PM25)的重要前体物,VOCs治理是推动臭氧与PM2协同控制的重要手段。开展涉VOCs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,帮扶企业找准和解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难点、痛点问题,是当前大气臭氧与PMs.协同控制的重点工作之一。
问:如何理解“VOCs物料”的概念?
答:GB37822-2019对VOCs物料储存、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、涉VOCs物料化工生产过程、含VOCs产品使用过程,以及载有气态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提出了控制要求,纳入管控的VOCs物料包括两类物质:
一是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%的物料。主要涉及炼油、石油化工、煤化工、有机精细化工等化工生产过程,以及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(含VOCs产品使用过程可按配比计算确定或采样测量确定VOCs质量占比)
二是有机聚合物材料。涉及合成树脂、合成橡胶、合成纤维材料的生产和制品加工过程
